一、项目概况
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新泰化工产业园(原山东新泰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司主要生产噻吩、硫化氢气体等产品。
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3590万元在新泰化工产业园(原山东新泰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及南部新扩厂区内建设噻吩、硫化氢衍生物及环保型橡胶、塑料生产用助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56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抗氧剂生产装置区、硫代乙酸生产装置区、噻吩衍生物生产装置区,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新建多条助剂生产线,生产抗氧剂、絮凝剂、促进剂、表面活性剂、终止剂产品。与同期项目硫代乙酰胺生产装置共用生产对羟基硫代苯甲酰胺。并配套新建循环水系统、冷冻站、科研楼等辅助及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拟生产抗氧剂、絮凝剂、促进剂、表面活性剂、终止剂、硫化氢衍生物、噻吩衍生物共7大类产品,年产能分别为19000t/a、5000t/a、1000t/a、8000t/a、30000t/a、3000t/a、2000t/a。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0人,年生产300天,采取三班制,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020-370900-26-03-015547。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较多,主要包含生产废气、蒸发结晶器废气、同期焚烧炉废气、有机物料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生产废气按废气产生类型可主要分为设备内挥发出的废气、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反应生成的废气、离心废气、物料烘干过程废气等。
设备内挥发出的废气、蒸馏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反应生成的废气、离心废气、物料烘干过程废气等生产废气,根据产生环节、废气种类的不同,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先进行废气预处理,用于溶剂回收的预处理措施主要为真空泵后冷凝;去除水溶性废气的预处理措施主要为水吸收、碱吸收,经过预处理后,将生产废气汇总与污水处理站收集后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蒸发结晶器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经同期焚烧炉焚烧处理。同期焚烧炉废气经“急冷塔+三级碱洗塔+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SCR脱硝”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P2)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烟尘、SO2、NOx、HCl、HF、CO、二噁英类等污染物均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控制区标准的要求。氨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要求。
对羟基苯甲酰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两级碱吸收后由现有噻吩车间25m高排气筒(P1)排放。2-噻吩乙酰氯水解工序产生的氨气经两级水吸收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P3)。2-噻吩甲酸结晶过滤工序和板框压滤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两级碱吸收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电解池、好氧池、生化调节池等均已进行了封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引至同期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P2)排放。预计本项目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的要求。
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要求后,预计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楼德污水处理厂处理。拟建对该区域地表水环境的污染负荷较小,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甲醇制氢废催化剂和加氢装置废催化剂、甲醇制氢废吸附剂、醇酮分离前馏分废液、蒸馏釜残、过滤滤饼、蒸发结晶器废盐、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2-噻吩甲酸生产过程产生的氯化钠、氯仿,应在企业投产后对其进行危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产生的醋酸钠进行合理处置。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甲醇制氢废催化剂和加氢装置废催化剂。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清运,甲醇制氢装置废催化剂、加氢装置废催化剂厂家回收。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甲醇制氢废吸附剂、醇酮分离前馏分废液、蒸馏釜残、过滤滤饼、蒸发结晶器废盐、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甲醇制氢废吸附剂、过滤滤渣、蒸发结晶器废盐、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醇酮分离前馏分废液、蒸馏釜残、过滤滤饼、废机油均送厂区同期焚烧炉内进行焚烧处理。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真空机组、冷冻机组、压缩机、离心机、风机、冷却水循环泵等,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鑫
联系电话:15020809965
邮 箱:1406311865@qq.com
地 址:新泰市 楼德镇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8-8586037
邮 箱:hp9954@163.com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上一条: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环境监测 | 下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