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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三氟化硼装置技改暨硫化氢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本文被阅读 302 次

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三氟化硼装置技改暨硫化氢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 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位于新泰化工产业园(原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北邻盛德路,西侧为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东侧为山东易天健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2800万元在厂区内建设三氟化硼装置技改暨硫化氢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00m2,利用原三氟化硼框架位置建设1套5000t/a催化剂硫化还原装置,采用现有噻吩项目生产的硫化气体和在建制氢项目生产的氢气,外购氧化态催化剂进行硫化还原,可加工3753.6t/a钴钼镍系列催化剂、345t/a铂系贵金属系列催化剂、345t/a钯系贵金属系列催化剂、556.6t/a新型铜系加氢催化剂。部分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及在建工程。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项目已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8-370982-04-01-572141。经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类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建设可行。

二、拟建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含拆包上料粉尘、硫化还原尾气、卸料筛分包装粉尘、危废间废气。

       氧化态催化剂通过自动进料机(Z型提升机)输送至反应器装料口,装入反应器内,产品采用密闭卸料、筛分包装,全程充氮处理,不与空气接触。拆包上料及卸料、筛分包装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用1根22m高,内径0.2m的排气筒(P4)排放,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 点控制区、《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的要求。

       催化剂预处理尾气主要成分为H2、硫化氢、N2等,属于清洁能源,尾气经密闭管线引入碱喷淋后进入“TO+SCR脱硝+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25m、内径0.5m排气筒(P1)排放。拟建项目以现有噻吩装置生产的硫化氢及在建变压吸附制氢装置的氢气为原料进行生产,拟建项目与现有及在建工程同时运行,拟建项目叠加现有及在建废气进入TO炉燃烧后,烟尘、二氧化硫、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本项目新增的危废在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极少,危废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TO+SCR脱硝+两级碱喷淋”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项目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本项目氢气、硫化氢采用管道输送的方式,氧化态催化剂通过自动进料机(Z型提升机)密闭拆包下料、输送至反应器装料口,装入反应器内。产品采用软连接密闭卸料、筛分包装,全程充氮处理。厂界硫化氢和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的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工艺冷凝水回用于拟建项目碱喷淋及现有噻吩装置喷淋塔补水,拟建项目碱喷淋水去现有噻吩装置三级碱喷淋作补水,吸收为32%硫氢化钠溶液外售,地面装置不冲洗,不新增职工生活污水,无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筛分机、压缩机、风机等,其噪声源强约为85~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油桶、破损催化剂、甲烷化失效催化剂、粉尘和废布袋。

       废机油及油桶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破损催化剂返回生产厂家。甲烷化失效催化剂返回厂家,粉尘返回厂家,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部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如下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后可到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总

联系电话:17753870899

地    址:山东省新泰化工产业园(原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538-5395606

邮    箱:hp9954@163.com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御山府居住小区9号楼




公告发布单位: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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噻吩生产装置:噻吩、硫化氢、硫氢化钠   
负责人王经理13518631893

 橡胶抗氧剂装置:6PPD、7PPD、688、8PPD、EPPD、二腈二胺甲醛缩合物、三烷基氯化铵、复合防老剂P-36、苯乙烯化苯酚(SP)、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盐

 负责人王经理13953348029

 甲醇制氢装置:工业级氢气、一氧化碳、一氧化氮、电子级氢气

 负责人刘经理:18554555999

网  址:www.takesaier.com

邮  箱:takesaier@163.com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泰市楼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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